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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公共基礎知識每日一練(2024.2.5)

      2024-02-05 09:15:41 |文章來源:華圖事業單位|事業單位考試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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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一、單選題

      1. 根據《民法典》的相關規定,下列關于居住權的說法不正確的是:

      A.居住權不得轉讓、繼承

      B.設立居住權的住宅不得出租,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

      C.設立居住權,當事人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居住權合同

      D.居住權有償設立,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

      【答案】D

      【解析】第一步,本題考查物權知識并選錯誤項。

      第二步,根據2021年版《民法典》第三百六十八條,居住權無償設立,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。設立居住權的,應當向登記機構申請居住權登記。居住權自登記時設立。

      因此,選擇D選項。

      【拓展】AB項:根據2021年版《民法典》第三百六十九條,居住權不得轉讓、繼承。設立居住權的住宅不得出租,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。AB項正確,排除。

      C項:根據2021年版《民法典》第三百六十七條,設立居住權,當事人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居住權合同。C項正確,排除。

      2. 以下選項屬于可撤銷婚姻情形的是:

      A.小明和小紅在農村老家辦了婚禮,小明16歲,小紅14歲

      B.小張和小王為堂兄妹關系,小張的爸爸是小王的親二叔

      C.毛毛和妮妮婚后進行體檢,妮妮查出患有重大疾病,為了不讓丈夫擔心,于是隱瞞此事未如實告知毛毛

      D.小李暗戀不喜歡自己的肖肖,為了與肖肖在一起,用刀脅迫肖肖與自己領了證

      【答案】D

      【解析】第一步,本題考查婚姻法知識。

      第二步,根據2021年版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五十二條:因脅迫結婚的,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。請求撤銷婚姻的,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。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,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。小李暗戀不喜歡自己的肖肖,為了與肖肖在一起,用刀脅迫肖肖與自己領了證,屬于可撤銷婚姻的情形。

      因此,選擇D選項。

      【拓展】A項:根據2021年版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五十一條: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婚姻無效:(一)重婚;(二)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;(三)未到法定婚齡。小明和小紅在農村老家辦了婚禮,小明16歲,小紅14歲,未到法定婚齡,A項屬于婚姻無效的情形,A項錯誤。

      B項:根據2021年版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五十一條: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婚姻無效:(一)重婚;(二)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;(三)未到法定婚齡。小張和小王為堂兄妹關系,小張的爸爸是小王的親二叔,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,B項屬于婚姻無效的情形,B項錯誤。

      C項:根據2021年版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五十三條: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,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;不如實告知的,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。請求撤銷婚姻的,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。毛毛和妮妮婚后進行體檢,妮妮查出患有重大疾病,是在婚后查出的,不屬于可撤銷婚姻的情形,C項錯誤。

      3. 張某外出,臺風將至,鄰居李某擔心張某年久失修的房子被風刮倒殃及自家,就雇人用幾根木頭支撐住張某的房子,但仍然不敵臺風,房子倒塌之際壓死了李某養的數只雞。根據上述情況,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:

      A.李某初衷是為自己,故不構成無因管理

      B.房屋最終倒塌,未達到管理效果,故無因管理不成立

      C.李某的行為構成無因管理

      D.張某不需要支付李某加固房屋費用,但應賠償房屋倒塌給李某造成的損失

      【答案】C

      【解析】第一步,本題考查合同法知識。

      第二步,無因管理是指沒有法定或者約定義務,為避免造成損失(損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,或者僅為他人),主動管理他人事務或為他人提供服務的法律事實。雖然李某是出于避免自身利益受損而做出的行為,但仍然符合無因管理的法律定義。

      因此,選擇C選項。

      4. 趙老因病住院已久,最近醫生告訴他所剩時日不多,于是他開始考慮自己身后遺產分割的事情。在住院期間,趙老親自書寫了若干份遺囑。趙老有子女甲、乙、丙、丁。

      下列有關繼承人的行為必然導致其喪失繼承權的是:

      A.甲為了獲得更多的遺產,惡意篡改遺囑

      B.乙得知甲篡改遺囑,為了能讓自己多獲得遺產,殺害甲

      C.丙曾經因為趙老病重拋棄趙老

      D.丁曾經在趙老訂立遺囑時威脅趙老

      【答案】B

      【解析】第一步,本題考查繼承法知識。

      第二步,根據2021年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條規定: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,喪失繼承權:(一)故意殺害被繼承人;(二)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;(三)遺棄被繼承人,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;(四)偽造、篡改、隱匿或者銷毀遺囑,情節嚴重;(五)以欺詐、脅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礙被繼承人設立、變更或者撤回遺囑,情節嚴重。繼承人有前款第三項至第五項行為,確有悔改表現,被繼承人表示寬恕或者事后在遺囑中將其列為繼承人的,該繼承人不喪失繼承權。受遺贈人有本條第一款規定行為的,喪失受遺贈權。

      因此,選擇B選項。

      5. 關于飼養動物致人損害,下列說法錯誤的是:

      A.飼養動物應當遵守法律法規,尊重社會公德,不得妨礙他人生活

      B.因第三人的過錯致使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,被侵權人只能向第三人請求賠償

      C.禁止飼養的烈性犬等危險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,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員應當承擔侵權責任

      D.遺棄、逃逸的動物在遺棄、逃逸期間造成他人損害的,由動物原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承擔侵權責任

      【答案】B

      【解析】第一步,本題考查民事責任知識并選錯誤項。

      第二步,根據2021年版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二百五十條,因第三人的過錯致使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,被侵權人可以向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請求賠償,也可以向第三人請求賠償。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賠償后,有權向第三人追償。B項符合題意,當選。

      因此,選擇B選項。

      二、多選題

      6. 為促進房地產市場回暖,近期多地推行二手房帶押過戶政策。有關帶押過戶,下列說法正確的有:

      A.有抵押的房產無需先歸還原來的房貸,也可以進行交易

      B.可以節省雙方的交易時間,降低交易難度

      C.是一項利于買方、賣方、銀行的多贏改革政策

      D.可以降低交易成本和交易風險

      【答案】ABCD

      【解析】第一步,本題考查民法知識。

      第二步,A項:“帶押過戶”是指依據《民法典》第四百零六條“抵押期間,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。當事人另有約定的,按照其約定”的規定,在申請辦理已抵押不動產轉移登記時,無需提前歸還舊貸款、注銷抵押登記,即可完成過戶、再次抵押和發放新貸款等手續,實現不動產登記和抵押貸款的有效銜接。A項正確。

      B、C、D項:不動產“帶押過戶”實行以前,對于企業和民眾來說,已抵押的不動產買賣轉移的,需要先籌集資金歸還貸款、辦理不動產抵押注銷,再辦理不動產轉移、申請新貸款、辦理新抵押權登記,不僅交易成本高、時間長,而且流程繁瑣復雜。“帶押過戶”改革后,可以大大節省不動產的交易時間,降低交易難度和交易成本。與傳統的二手房交易模式相比,免除了賣方先歸還原住房貸款的“過橋”環節,縮短了交易時間,降低了二手房交易成本與風險。對銀行來說,也能夠有效實現銀行抵押權的落實,降低銀行壞賬風險。BCD項正確。

      因此,選擇ABCD選項。

      7. 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第一百八十條規定,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,不承擔民事責任。法律另有規定的,依照其規定。不可抗力包括有:

      A.臺風、洪水、冰雹等

      B.國家征收、征用等

      C.社會異常事件

      D.突然病重

      【答案】ABC

      【解析】第一步,本題考查民事責任知識。

      第二步,不可抗力的范圍包括如下方面:

      (1)自然災害:例如臺風、洪水、冰雹等;

      (2)政府行為:例如征收、征用、戰爭等;

      (3)公眾行為:例如罷工、騷亂、游行等。

      因此,選擇ABC選項。

      【拓展】根據2021年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第五百九十條規定,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,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,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,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。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,應當及時通知對方,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,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。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,不免除其違約責任。

      8. 某住宅小區內的下列設施中,屬于業主共有的是:

      A.建筑區劃內的城鎮公共綠地

      B.建筑區劃內的物業服務用房

      C.建筑區劃內的城鎮公共道路

      D.建筑區劃內的公共設施

      【答案】BD

      【解析】第一步,本題考查物權知識。

      第二步,根據2021年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,建筑區劃內的道路,屬于業主共有,但是屬于城鎮公共道路的除外。建筑區劃內的綠地,屬于業主共有,但是屬于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于個人的除外。建筑區劃內的其他公共場所、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,屬于業主共有。

      因此,選擇BD選項。

      三、判斷題

      9. 實踐性行為中,當事人尚未交付標的物的,對方當事人也可以主張違約責任。( )

      A.正確

      B.錯誤

      【答案】B

      【解析】第一步,本題考查合同法知識。

      第二步,對于實踐性合同,如果不交付標的物,則該合同效力狀態為無效。而無效合同的法律效果為自始無效,既然自始無效,就不存在違約,更談不上違約責任。而其責任形態為締約過失責任,也即對方在締結合約時存在過失,導致合同不能生效。所謂締約過失責任是指在合同訂立過程中,一方當事人因違背其依據誠實信用原則所應負有的義務,而使另一方當事人信賴的利益遭受損失,而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情況。實踐性合同只要標的物未交付即意味著締約尚未完成,其承擔的責任形式為締約過失責任;而違約責任所對應的是違反已經締約完成的合同。其關鍵區別就在于是否締約完成。

      因此,本題錯誤。

      【拓展】實踐合同,又稱要物合同,是相對于諾成合同而言的一種合同類型,其指除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,尚需交付標的物或完成其他現實給付才能成立的合同。

      10. 教某長相酷似劉德華,于是參加各種模仿秀并承接商業廣告。教某侵犯了劉德華的肖像權。( )

      A.正確

      B.錯誤

      【答案】B

      【解析】第一步,本題考查人身權知識。

      第二步,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丑化、污損,或者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偽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權。未經肖像權人同意,不得制作、使用、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,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。長相酷似明星,參加模仿秀并且承接商業廣告,并不構成侵權。

      因此,本題錯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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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(編輯:zhongpen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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